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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全觀心理健康中心徵選113學年「臨床心理全職實習學生」

標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全觀心理健康中心徵選113學年「臨床心理全職實習學生」
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全觀心理健康中心
實習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全觀心理健康中心
人數:每梯次錄取1~2名。
實習內容: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社區居家心理服務、院區合作心理服務、個案管理、各項 行政與教學研究活動(晨會、醫療團隊會議、專題演講、個案討論會、全院跨 領域討論會、海報論文發表至少一篇)。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申請資格: 1. 符合臨床心理師「應考資格」之系所碩士班學生。 2. 須完成教育部認可「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 3. 需有學校老師共同負責督導臨床業務,並參與學生督導會議至少一次。
臨床督導:訓練學門: 健康臨床心理學門、社區臨床心理學門。
申請程序:1. 申請資料: (1)履歷(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申請梯次;見習經驗;熟悉之心理衡鑑工具 )、(2) 自傳、(3)若有見習經驗,請提供見習報告一份,請去除可識別之個案 資訊、(4) 實習計畫、(5)大學部及研究所成績單。 2. 書面資料請彙整為一份PDF檔案e-mail至:A4908@tpech.gov.tw 信件主旨:姓名_校名_申請臨床心理全職實習_第O梯次 (面試當日,請自行攜帶一份完整申請資料) 3. 上述申請資料需於報名時繳交完整,文件不齊,不接受申請。 4. 至本中心進行實習者,需完成前一學期見實習。前一學期未能順利完成見 實習者,不得至本中心進行實習。 5. 錄取後如發現有不適合實習之狀況,且溝通與確認屬實,本中心有權決定 是否接受實習。 6. 截止日期:112年11月24日 (五) 17:00前 7. 面試日期:112年12月11日(一)上午,書面審核通過後e-mail通知當日報到 時間地點。
錄取標準:面試通過,且至本中心進行實習者,需完成前一學期見實習。前一學期未能順利完成見實習者,不得至本中心進行實習。
截止日期:2023-11-24
其他注意事項:附註:經錄取後由學校向醫院提出正式申請,簽訂實習合約書,學校需提供學 生保險部份,實習費用每月800元。
聯絡資訊:聯絡方式:(02)2555-3000轉2464 紀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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