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徵選116學年「臨床心理全職實習學生」

機關名稱: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
實習地點: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 /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
人數:依實際審查狀況、臨床教師量能錄取人數
實習內容:1. 訓練學門:(1) 成人臨床心理學門、(2) 兒童青少年臨床心理學門。 2. 實習內容包含:心理衡鑑、個別或團體心理治療、學術活動(晨會、醫療團隊會議、專題演講、個案討論會、全院跨領域討論會)。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 符合臨床心理師「應考資格」之系所碩士班學生。 2. 須完成教育部認可「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 3. 需有學校老師負責督導心理治療,並到院訪視至少一次。
臨床督導:由符合實習臨床教師資格之臨床心理師指導
申請程序:第一階段審核書面資料,第二階段面試。 1.第一階段申請資料:(1) 履歷(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申請梯次、成人或兒青臨床心理學門;熟悉之心理衡鑑工具)、(2) 自傳、(3) 實習計畫、(4) 大學部及研究所成績單。 2.以上書面資料請彙整為一份PDF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 3.信件主旨與PDF檔名格式:姓名_校名_申請OO臨床心理學門實習_第O梯次;不同學門,請分別申請。 4.截止日期:115年10月16日(五) 17:00前。 5.未符合以上要求,不列入書審名單。 6.第二階段面試日期:115年11月3日(二)上午 (預計10/26之後e-mail通知書面審核結果、面試報到時間)。
錄取標準:書面資料及面試表現
截止日期:2026-10-16
其他注意事項:經錄取後,若學校同意實習,由學校向醫院提出正式申請,簽訂實習合約書,學校需提供學生保險部份,實習費用每月1,000元。https://wwwv.tsgh.ndmctsgh.edu.tw/unit/10045/32154
聯絡資訊:(02)8792-3311轉17395 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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