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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精神科招募113學年度全職實習生

標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精神科招募113學年度全職實習生
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實習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精神科
人數:第一梯次:1名 第二梯次:1名
實習內容:1.心理衡鑑:門診與病房轉介之成人、老人與兒童個案; 2.心理治療:個別心理治療、日間病房團體; 3.其他:參與科內會議、學術活動、見習其他專業人員之醫療作業、臨床心理相關業務行政流程、跨專業合作、熟悉醫療團隊運作等。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臨床心理系、所、組或相關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學之碩士三年級生,並修習過臨床心理病理/高等心理病理/心理病理深論(9學分)、心理衡鑑(6學分)、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6學分)三領域相關課程且成績及格。 2.須有學校老師提供每週一次返校督導者(線上視訊督導亦可),定期督導實習狀況與心理治療,並能於實習初期到院/視訊訪視交流至少一次。
臨床督導:洪梅禎臨床心理師
申請程序:申請文件: 1. 履歷(至多4頁,需包含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申請梯次、熟悉使用之臨床工具、自傳、實習目標、計劃與期待)、大學部及研究所成績單、推薦函乙封(需彌封)、貴校實習辦法、一份刪除個資之心理衡鑑報告。各項文件請以迴紋針依序分類裝訂,勿使用釘書機及資料夾。 2.注意事項:履歷資料需完備,並註明電話、電子郵件、申請實習梯次。若有缺漏,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核將視為不通過。3.即日起至113年11月17日(日)(掛號郵戳為憑) 4.來函請寄「(103)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中興院區精神科」洪梅禎臨床心理師收 5.請註明”應徵全職臨床心理實習生_姓名”
錄取標準:1.採兩階段審核,第一階段審核書面資料,第二階段筆試與面試。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核結果會於113年11月19日(二)前以電子郵件通知 (未通過審核恕不另行通知),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得參加第二階段審核。面試結束後一週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審核結果。2.面試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1樓日間留院綜合教室。3.面試時間: 113年11月21日(四),下午2點00分至4點00分
截止日期:2024-11-17
其他注意事項:錄取後由學校向醫院提出正式公文申請,學校應聘本科臨床心理師為實習教師並訂定實習合約書,學校需提供學生保險,於實習前須完成指定健康檢查項目。實習生報到時,需繳交實習費用(每月800元)、健康檢查和相關文件。
聯絡資訊:(02)2552-3234分機2102,洪梅禎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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