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招聘臨床心理師
標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機關名稱:一、辦理社區民眾心理健康促進與專業服務: (一) 擬定社區心理衛生服務年度計畫與執行。 (二) 提供社區個案諮商、外展服務。 (三) 提供可近性社區心理諮商服務據點、接受他機關轉介並提供心理諮詢、諮商服務。 (四) 整合與連結各網絡心理健康服務資源與轉介,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五) 辦理心理衛生需求或服務方案研究計畫。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稱與名額:臨床心理師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並具臨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薪資:4萬8,263元至5萬9,487元
福利:【公司福利】 一、風險工作費:每月700元(非一線服務之管理職無風險加給)。 二、年終獎金:視當年度服務月數按比例支付1.5個月年終獎金。 三、員工福利: (一)享勞健保,勞退金由本局負擔6%。(知道是基本的,但還是想講一下) (二)國民旅遊卡(最多1萬6千元)。 (三)生日禮金1,500元。 (四)文康活動1,500元。 (五)交通費(最多1,200元)。 (六)專業成長訓練:定期教育訓練、督導。 (七)專業人員公會常年會補助。 (八)尾牙或春酒
工作項目:一、辦理社區民眾心理健康促進與專業服務: (一) 擬定社區心理衛生服務年度計畫與執行。 (二) 提供社區個案諮商、外展服務。 (三) 提供可近性社區心理諮商服務據點、接受他機關轉介並提供心理諮詢、諮商服務。 (四) 整合與連結各網絡心理健康服務資源與轉介,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五) 辦理心理衛生需求或服務方案研究計畫。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徵才上班地點將依人力狀況派駐於臺北市各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申請程序:※請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系統投遞履歷: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錄取標準:面試
截止日期:2024-10-15
預計到職日:公告錄取後皆可
其他注意事項:1.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報名。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4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本聘用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專款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聘用原因消失,應檢討減聘或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5.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6.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7.本職缺將被派駐於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聯絡資訊:陳小姐;(02)2720-8889#1891;fr8836@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