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招聘臨床心理師
標題: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名稱:1.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相關業務(含推動心理健康促進活動、心理衛生教育講座、人員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連結、自殺防治、精神病人職能評估、就業職前諮詢、社會適應及執行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2.其他交辦事項
職稱與名額:約聘人員(臨床心理師)5名(鹽水區2名,北區2名,善化區1名)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心理系所學士以上學歷,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並具精神科臨 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 2 年以上(需附工作證明佐證)。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薪資:6等5階(344薪點),月酬48,963 元(含風險工作費700元)
福利:依公司規定
工作項目:1.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相關業務(含推動心理健康促進活動、心理衛生教育講座、人員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連結、自殺防治、精神病人職能評估、就業職前諮詢、社會適應及執行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鹽水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21號) 、北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102號)及善化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臺南市善化區中山路377號2樓)
申請程序:一、檢具證件: (一) 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pc=1) (二) 工作計畫報告書(請詳述如何擔任臨床心理師一職、113-114年工作計畫及具體 策略(含如何開發社區服務)、社區心理諮商服務策略、職務展望)。 (三)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學歷證明)。 (四) 工作證明文件(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七)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二、意者請於113年3月28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臺南市鹽水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陳曉慧 收(地址)737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21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師職務;其證明文件若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以上傳檔案或以e-mail方式,請於113年3月28日前傳送,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7003631*205。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30%)及面試(70%),恕不退件及函復。
錄取標準: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30%)及面試(70%),恕不退件及函復。
截止日期:2024-03-28
預計到職日:依實際報到日
其他注意事項:無
聯絡資訊:聯絡電話06-7003631*205陳小姐,電子郵件d00061@tncgh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