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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誠徵契約臨床心理師2名

標題: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
機關名稱:1、 門診和病房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2、 其他科內臨時交辦業務。
職稱與名額:契約臨床心理師 2名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具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證照 (如應徵人員已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臨床心理師類科考試,但尚未取得「臨床心理師證書」者,應提供成績及格證明文件)。2.具有服務熱忱。
薪資:1. 每月5萬5仟1佰元,加特殊加給。 2.不論年資,前三個月試用期薪資9折。 3. 錄取人員如未取得「臨床心理師證書」者,其薪資將以80%計;每月正常薪資起始日期以「臨床心理師執業登記日」計。
福利:1、生日禮卷、年終獎金等。 2、多元化繼續教育訓練課程。 3、享勞健保。
工作項目:1、 門診和病房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2、 其他科內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精神科。(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若未來院方有需求,視狀況至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先行受訓。
申請程序:請以編號依序以不同pdf檔案檢附:(1)個人履歷、(2)自傳、(3)研究所畢業證書、(4)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考試及格證明、(5)研究所修課課程內容或其他學習證明、(6) 實習期間、實習單位、督導姓名與連絡電話、(7) 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8)退伍令(無則免附)、(9)榮民證(無則免附) ,或提供其他相關文件電子掃描檔(如國考成績單等),報名資料一律將上述資料以A4格式,Email至mailing@mail.vhyl.gov.tw陳美陵臨床心理師(email後三天內未收到收件回覆請來電確認)
錄取標準:收件截止日:徵到人為止。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退件。
截止日期:2024-04-30
預計到職日:面議
其他注意事項: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文,如錄用須服務滿二年以上 ,以避免短期任職,影響業務推展。
聯絡資訊:聯絡方式:陳美陵臨床心理師 電話:03-8764539#283 地址: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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