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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醫院精神醫學部衛福部計畫-個案管理師

標題:振興醫院精神醫學部
機關名稱:此職缺為衛福部113年度「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改善計畫」中的約聘人員。須執行的主要工作如下 1.特別門診跟診,執行兒童青少年情緒行為個案收案與追蹤。 2.早期精神病個案之個案管理、協助轉介與後續追蹤。 3.提供外展服務或本計畫所需資料管理等庶務、衛教與相關課程安排。 4.學習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個案的心理治療與大腦發展,儲備對治療的概念與能力。
職稱與名額:個案管理師兩名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學經歷要求: 1. 具國內臨床心理師執照或諮商心理師執照或社會工作師證照。 2. 具精神科臨床實務經驗或實習經驗+曾於兒童青少年心智科實習至少半年以上或具備兒童青少年相關工作經驗優先。 3. 熟悉公文書寫、電腦文書軟體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能力,有簡單撰寫程式能力可備註(優先)。 4. 具溝通協調及細心負責,會整理資料的能力。 5 需配合出勤機構訪視聯繫。
薪資:享勞健保,固定月薪45000-50000/月元,實際薪資依到職日按比例計算
福利:享勞健保與年終,可培養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相關發展與兒青心理治療等能力
工作項目:此職缺為衛福部113年度「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改善計畫」中的約聘人員。須執行的主要工作如下 1.特別門診跟診,執行兒童青少年情緒行為個案收案與追蹤。 2.早期精神病個案之個案管理、協助轉介與後續追蹤。 3.提供外展服務或本計畫所需資料管理等庶務、衛教與相關課程安排。 4.學習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個案的心理治療與大腦發展,儲備對治療的概念與能力。
工作地點:北投區振興醫院精神醫學部與外展機構
申請程序:應備文件: 1. 履歷表(請附上近照乙張及聯絡方式) 2. 自傳 3. 學歷證明文件、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 4. 工作經歷、相關佐證文件 5.推薦函。請將上述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chf107083@chgh.org.tw 電子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改善計畫」個案管理師
錄取標準:初審為書面審查,初審條件合格者將另以電話通知面試與筆試。經審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
截止日期:2024-01-18
預計到職日:一月底前
其他注意事項:推薦函為必備條件,該職缺以徵到為止,可能在招募到後提前結束徵才
聯絡資訊:聯絡人:科秘書02-28264400#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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