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定期契約臨床心理師招募公告
標題: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名稱:1. 成人、老人 心理照護相關業務為主 2. 門診、病房之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等臨床相關業務 3. 行政業務 4. 協助臨床教學與研究 5. 其他精神醫部內交辦事項
職稱與名額:定期契約臨床心理師(職務代理) 一名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 具臨床心理師證照。 2. 對臨床工作具有熱忱、能與團隊合作。 3.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須符合所列遴用資格標準,並取得單位主管同 意後,得予報名(請檢附佐證文件)。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薪資:依本院規定
福利:依本院規定
工作項目:1. 成人、老人 心理照護相關業務為主 2. 門診、病房之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等臨床相關業務 3. 行政業務 4. 協助臨床教學與研究 5. 其他精神醫部內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
申請程序:1. 報名方式: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以下資料,並填具詳細聯絡地址、電話(含行動電話)、e-mail 信箱、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以掛號郵寄至「 11217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201 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鄭心理師收」(聯絡電話 28712121-82243) 。 ( 1) 報名表 (請至本院首頁公告事項下載) (2) 自傳 (3) 臨床心理師證書或綠取通知書、畢業證書、 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 (4) 臨床心理師工作證明 (5) 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或足以證明預定退伍日期文件。 2.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 。 甄選方式:口試佔 50%,筆試佔 50% 。 甄選時間 113 年 1 月 22 日 12:30 。 甄選地點:台北榮總精神醫學部三樓會議室。 3.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 錄取通知方式:於本院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
錄取標準:依本院規定
截止日期:2024-01-13
預計到職日:無
其他注意事項:工作期間:報告日至113年12月19日
聯絡資訊:電話:02-28712121-8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