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徵求112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約聘督導(中區)
標題: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
機關名稱:(一)督導及執行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業務。 (二)推動多元心理健康促進團體活動、心理衛生教育宣導方案、提供心理諮詢諮商服務等心理衛生相關業務。 (三)開發與整合心理檢康資源。 (四)其它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工作。
職稱與名額:約聘督導(中區)/1名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一)資格條件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 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2. 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二)其他必備條件: 1.須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2.熟悉一般電腦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備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規劃及執行能力尤佳。 3.具獨立作業能力,富服務熱忱、社區資源開發且領導與溝通協調能力良好。
薪資:以約聘7等四階(376薪點,每俸點薪資折合率以135元計)聘任,月薪新臺幣計50,760元計。
福利:1.年終1.5個月 2.差旅費補助 3.教育訓練費用補助 4.國民旅遊卡
工作項目:(一)督導及執行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業務。 (二)推動多元心理健康促進團體活動、心理衛生教育宣導方案、提供心理諮詢諮商服務等心理衛生相關業務。 (三)開發與整合心理檢康資源。 (四)其它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工作。
工作地點:花蓮縣中區心理衛生中心
申請程序:郵寄至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莊小姐收(970花蓮市林森路391號) 以A4大小直式裝訂,並於信封敘明應徵約聘督導。 親送請於週間08:00-12:00、13:30-17:30上班時間送達,送交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莊小姐收(970花蓮市林森路391號); 掛號郵寄最晚須於8月15日寄達本局為憑。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錄取標準:甄試項目:面試 100%。成績計算:口試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恕不退件及函覆。
截止日期:2023-08-15
預計到職日:隨時
其他注意事項:(一)應備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及自傳。請自衛生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影本。 3.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含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無則免付)。(附件3) 5.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付)。 6.個資查詢同意書:請自衛生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7.甄試項目:面試 100%。成績計算:口試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恕不退件及函覆。 8.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一般體檢表1份(含3X光、心電圖)。
聯絡資訊:聯絡人:莊小姐 連絡電話:03-83114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