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招募契約專任臨床心理師一名
標題: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名稱:1. 精神科:門診、急慢性病房之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含個別治療、團體治療)。 2. 兵役體檢、司法精神鑑定。支援桃園市衛生局之各類任務(例如自殺防治、二級緩起訴藥癮附命戒治團體治療)。 3. 實習生團體見習教學。 4. 其它上級交付事項、科內行政業務。
職稱與名額:契約專任臨床心理師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具臨床心理師證照
薪資:起薪41982元,加每月行政獎金1~3千元不等
福利:員工醫療費用部分減免、部分自費項目給予折扣。
工作項目:1. 精神科:門診、急慢性病房之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含個別治療、團體治療)。 2. 兵役體檢、司法精神鑑定。支援桃園市衛生局之各類任務(例如自殺防治、二級緩起訴藥癮附命戒治團體治療)。 3. 實習生團體見習教學。 4. 其它上級交付事項、科內行政業務。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申請程序:通訊報名。掛號郵寄地址「330桃園市成功路3段100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精神科 劉純伶 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請註明「應徵 臨床心理師」。
錄取標準:第一階段為備審資料審查,通過者再通知進行第二階段的面試及筆試,正取及備取各一名。
截止日期:2023-08-04
預計到職日:2023-09-01
其他注意事項:1.完成PGY者尤佳。2.具備臨床經驗5年以上者尤佳。
聯絡資訊:劉純伶臨床心理師, 電話: 03-3384889轉分機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