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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壹、徵聘職務: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案教師或專任教師(2 名)。


貳、預定起聘日期: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或第 2 學期。


參、應徵條件:
  一、 具國內外大學心理學相關科系博士學位。
  二、 專精領域:
    (1)臨床心理學領域
    (2)計量心理學或跨計量心理學領域

肆、應徵資料:
  一、 個人履歷表(內容須含中文學經歷、自傳、博士論文名稱及摘要、歷年著作目錄、專長領域、聯絡方式等)。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應屆博士畢業生可先提供通過學位論文口試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 可開授課程之內容大綱(以可教授全英語課程者佳)。
  四、 研究與教學之理念。
  五、 成績單(於國內教育學術研究機構任職滿三年者免附。國外學校請檢附成績單中譯本,若無成績單,請附修課證明資料)。
  六、 推薦函二封(於國內教育學術研究機構任職滿三年者免附)。
  七、 教師證書影本(無教師證書者免附)。
  八、 上網填寫個人資:https://eportal.scu.edu.tw/scu/pg_pro/pg320_pre.jsp
(應聘職別:教師;應聘單位:心理學系)
   註 1: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且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駐外單位認證之國外學
歷證件證明。
   註 2:專案教師約期屆滿經學系評量通過後,得續聘為專案教師或改聘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伍、收件截止:
應徵資料請於 111 年 5 月 30 日(週一)上午 10 點前送達或寄達本系,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心理學系專任教師(請註明申請領域)」(11102 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 70 號 東吳大學心理學系林秘書收)。


陸、洽詢方式:電話號碼:02-28819471 轉 6892 林秘書

E-mail: [email protected]

備註:初審合格者將邀請蒞臨本系發表論文。錄取與否均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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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