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壹、徵聘職務: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案教師或專任教師(2 名)。
貳、預定起聘日期: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或第 2 學期。
參、應徵條件:
一、 具國內外大學心理學相關科系博士學位。
二、 專精領域:
(1)臨床心理學領域
(2)計量心理學或跨計量心理學領域
肆、應徵資料:
一、 個人履歷表(內容須含中文學經歷、自傳、博士論文名稱及摘要、歷年著作目錄、專長領域、聯絡方式等)。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應屆博士畢業生可先提供通過學位論文口試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 可開授課程之內容大綱(以可教授全英語課程者佳)。
四、 研究與教學之理念。
五、 成績單(於國內教育學術研究機構任職滿三年者免附。國外學校請檢附成績單中譯本,若無成績單,請附修課證明資料)。
六、 推薦函二封(於國內教育學術研究機構任職滿三年者免附)。
七、 教師證書影本(無教師證書者免附)。
八、 上網填寫個人資:https://eportal.scu.edu.tw/scu/pg_pro/pg320_pre.jsp
(應聘職別:教師;應聘單位:心理學系)
註 1: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且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駐外單位認證之國外學
歷證件證明。
註 2:專案教師約期屆滿經學系評量通過後,得續聘為專案教師或改聘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伍、收件截止:
應徵資料請於 111 年 5 月 30 日(週一)上午 10 點前送達或寄達本系,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心理學系專任教師(請註明申請領域)」(11102 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 70 號 東吳大學心理學系林秘書收)。
陸、洽詢方式:電話號碼:02-28819471 轉 6892 林秘書
E-mail: gigi@scu.edu.tw
備註:初審合格者將邀請蒞臨本系發表論文。錄取與否均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