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誠徵臨床心理師一名

機關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 精神醫學部
職稱與名額:契約臨床心理師 一名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 具臨床心理師證照。 2. 具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工作或實習經驗者優先。 3.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須符合所列遴用資格標準,經任原職務滿一年並取得單位主管同意後,得予報名(請檢附佐證文件)。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薪資: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 以契約人員薪資表第 26 級支薪,本俸加工作獎金約50000-52000元,新進人員試用三個月期間工作獎金按70%核發。
福利:依院內規定
工作項目:1.各項門診、病房之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等臨床相關業務。 2.行政業務。 3.協助臨床教學與研究。 4.其他精神醫學部內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申請程序:1. 報名方式: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以下資料,並填寫詳細聯絡地址、電話(含行動電話)、e-mail信箱,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以掛號郵寄至「11217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胡心理師收」(同時將以下資料轉為PDF檔,寄到sehu@vghtpe.gov.tw; 聯絡電話28712121#82243)。 (1)報名表(請至本院首頁公告事項下載) (2)自傳 (3)臨床心理師證書、畢業證書、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 (4)臨床心理師工作或實習證明 (5)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 或足以證明預定退伍日期文件。 2.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與面試時間。 甄選地點:台北榮總精神醫學部三樓會議室 3.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 錄取通知方式:於本院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
錄取標準:依院內規定
截止日期:2026-04-02
預計到職日:4-5月
其他注意事項:https://www4.vghtpe.gov.tw/conscribe/pdf/1150326.pdf
聯絡資訊:胡心理師 sehu@vghtpe.gov.tw; 聯絡電話28712121#8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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