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台中總醫院精神科招募「民聘一等臨床心理師」1員

機關名稱:國軍台中總醫院
職稱與名額:民聘一等臨床心理師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臨床心理師需碩士(含)以上畢業。 3.專長:具有臨床心理師專業證照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前述專業證書、相關業務經歷)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薪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41,640元(依國軍聘雇人員考成作業規定)。
福利:享勞健保、福利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休假獎金(服務滿半年以上,以當年度休假天數另行計算給予,每日1,600元)。
工作項目:(概述,依實際工作內容增減)1.門診、急性病房病人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2.兒童青少年心理衡鑑與治療。3.兒童發展聯合評估及相關業務。4.支援體檢業務。5.新制身心障礙鑑定。6.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其他行政業務。
工作地點: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申請程序: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或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及格)成績通知、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前述資料備妥後郵寄本案聯絡人電子信箱,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術科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經甄試合格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用),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錄取標準:面試及口試均達標準者,擇優錄取
截止日期:2025-09-30
預計到職日:可另行協議
其他注意事項: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
聯絡資訊:精神科臨床心理師 賴心理師;聯絡人電子信箱:BO-LUN@803.org.tw;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393

賴 柏綸
賴 柏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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