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4年度第3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學校心理師)

機關名稱: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職稱與名額:學校心理師9名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
薪資:6等4階每月薪資新臺幣47,363元整起聘(採計專任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工作年資)
福利:國旅卡/補助公會常年會費/寒暑假彈班
工作項目:1.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2.學生問題之生態系統評估、處置、資源轉介與整合之直接服務。3.提供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4.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5.參與學校輔導工作之推展。6.接受教育局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工作地點:板橋區、土城區、新莊區、林口區(2位)、五股區、淡水區、三芝區、雙溪區(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參考錄取者所填寫志願序及視各區域之員額需求統籌分派錄取人員。)
申請程序:書面審查40%與口試60%
錄取標準:書面審查40%與口試60%(擇優錄取,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錄取標準由考試委員會決議)
截止日期:2025-08-06
預計到職日:114年10月1日起(可協調)
其他注意事項:詳見https://reurl.cc/nY0j3D
聯絡資訊:(02)2925-1119分機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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