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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招募114年學年度全職實習臨床心理師

標題: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招募114年學年度全職實習臨床心理師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實習地點: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精神科
人數:上下學期各2名
實習內容:1.精神科臨床實務工作(包含病房晨間會議、門診初診、急性病房團體、門診與病房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2.教學討論會(包含個別與團體督導、個案討論會、專題討論會、跨領域討論會等) 3.其他臨床與行政業務(如兵役體檢等)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臨床心理系、所、組或相關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學之碩士班研究生 2.修課內容至少包含臨床心理病理學9學分、心理衡鑑6學分、心理治療6學分 3.具校內實習督導,可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臨床督導:陳瀅如臨床心理師、陳惠翎臨床心理師
申請程序:申請文件內容包含:1.個人簡歷(包含自傳) 2.實習計畫書(包含熟練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工具、實習期待) 3.大學與研究所成績單 4.學校實習規定或辦法 5.二份心理衡鑑報告(請保護個案隱私),以電子檔形式寄送至:psy10104@tph.mohw.gov.tw,截止日期為113年10月22日止 (以電子郵件時間為憑)。書面審核通過後將擇優進行第二階段面試,會以e-mail通知面試時間。於面試後2週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者是否錄取。
錄取標準:書面資料審核及面試
截止日期:2024-10-22
其他注意事項:實習費用:每週250元
聯絡資訊:(02)22765566轉1805或1811,陳惠翎、陳瀅如臨床心理師

psym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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