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精神科招募113學年度實習臨床心理師
申請資格:
符合認可之「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且為核可之臨床心理研究所之碩士生
實習時間:
第一梯:自民國113年7月1日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
第二梯:自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4年6月30日
實習內容:
心理衡鑑、心理治療、門診/急性病房/日間復健病房/慢性病房活動及會議、學術活動、社區業務(包括安寧病房、自殺防治、二級緩起訴藥癮戒治團體、老人認知促進活動等)以及其他彈性學習機會
實習費用:
500元/每月
(學校需提供學生保險,實習前需完成指定健康檢查項目)
招募名額:
第一梯次:2名,備取2名
第二梯次:2名,備取2名
申請方式:
1. 郵寄申請資料:
(1)自傳、履歷(請註明欲申請之時間、熟悉之心理衡鑑工具)
(2)碩士班歷年成績單1份
(3)實習計畫書
2. 郵寄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請註明「臨床心理學實習申請」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精神科白世安臨床心理師收
3. 截止時間:112年11月24日郵戳為憑
審核過程:1、書面審核 2、面試(預定時間為112年12月初)。 聯絡方式:(03)3384889轉5117,白世安臨床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