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徵選113學年「臨床心理全職實習學生」
申請資格:
1. 符合臨床心理師「應考資格」之系所碩士班學生。
2. 須完成教育部認可「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
3. 需有學校老師負責督導心理治療,並到院訪視至少一次。
訓練學門:
1. 成人臨床心理學門
2. 兒童青少年臨床心理學門
實習時間:
第一梯次:113年07月01日至113年12月31止
第二梯次: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06月30止
實習內容:
心理衡鑑、個別或團體心理治療、學術活動(晨會、醫療團隊會議、專題演講、個案討論會、全院跨領域討論會)
申請方式:
1. 申請資料:
(1) 履歷(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申請梯次、成人或兒青臨床心理學門;熟悉之心理衡鑑工具)、(2) 自傳、(3) 實習計畫、(4) 大學部及研究所成績單。
2. 書面資料請彙整為一份PDF檔案e-mail至:weng1010@office365.ndmctsgh.edu.tw
信件主旨:姓名_校名_申請OO臨床心理學門實習_第O梯次
(面試當日,請自行攜帶一份完整申請資料)
3. 截止日期:112年11月21日 (二) 17:00前
面試日期:112年12月5日(二)上午,書面審核通過後e-mail通知當日報到時間
聯絡方式:(02)8792-3311轉17395 臨床心理師
附註:經錄取後由學校向醫院提出正式申請,簽訂實習合約書,學校需提供學生保險部份,實習費用每月1,000元。
https://wwwv.tsgh.ndmctsgh.edu.tw/unit/10045/3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