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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補充招募113年度實習臨床心理師

具備條件:

1. 依考選部規定,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臨床心理所、系、組等,擬進行碩三實習者。

2.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學習狀況與協助心理調適

實習時間:

第一梯:民國113年7月1日民國至113年12月31日

第二梯: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4年6月30日

全年實習:民國113年7月1日民國至114年6月30日

招募名額:每梯兩名(含全年實習)

實習地點: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精神科

實習內容:

1.門診與病房之心理衡鑑。

2.個別與團體心理治療。

3.生理回饋、行為評估與治療

4.各項團隊會議及學術活動如:個案研討會、讀書會與期刊報告、團體與個別實習督導等。

5.協助相關之行政業務等。

申請程序:

1.申請文件:

(1). 履歷

(2). 自傳

(3). 實習計畫書(請註明欲申請之梯次、熟悉之心理衡鑑工具等)

(4). 歷年成績單

(5). 教師推薦函一份。

2.郵寄地址:

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何春吉心理師收。

請註明申請實習時間(第一梯次、第二梯次或是全年)

3. 截止時間:112年11月17日

4. 面試日期:112年11月24日

審核方式:書面審核後面試。且經錄取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正式申請,學校應聘本科心理師為實習督導,與訂定實習合約書。

聯絡電話:037-261920#1280

電子郵件: 76008@mil.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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