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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3學年度全職臨床心理實習招募

一、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二、實習時間與人數:
1.第一梯:民國113/07/01~113/12/31,2名
2.第二梯:民國114/01/01~114/06/30,2名
三、實習地點:
草屯療養院本院及草屯社區心理衛生大樓
四、實習內容:
1.病房(心理衡鑑、個別治療、團體治療、團隊會議)
2.門診(心理衡鑑、個別治療、門診衛教,視督導臨床業務而定)
3.科內活動(讀書會、個案研討與期刊閱讀)。
五、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
1.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及國外大學臨床心理系、所、組或相關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學之研究生。
2.修課要求修畢臨床心理病理9學分、心理衡鑑6學分、心理治療6學分。
六、申請程序:
1.申請文件:依序附上履歷(請以A4格式,註明實習起迄日期、電話與e-mail)、自傳、實習計畫書、臨床相關訓練與工作經驗、研究所期間成績單、推薦函一封 (若有缺漏,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將視為不通過)。
2.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1月24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
3.申請方式:郵寄「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3樓 臨床心理科 許嘉宏臨床心理師 收」
七、錄取標準:
審核過程包含書面審查與面試。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審查結果預定於112年12月1日(週五)前個別以e-mail通知,並安排第二階段面試時間。第二階段面試後一週內以e-mail通知審核結果。
八、其他注意事項:
申請人經通知錄取後,應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實習申請,並簽訂 實習合約書,以及聘負責指導實習生之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十、聯絡資訊:
許嘉宏 臨床心理師 電話(049)2550800分機2304
e-mail: psyjia112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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