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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精神科112學年度招收臨床心理實習生

實習期間與名額:

第一梯次:民國112/07/01~民國112/12/31;1名

第二梯次:民國113/01/01~民國113/06/30;1名

實習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精神科

實習內容:

  1. 心理衡鑑:門診與病房轉介之成人、老人與兒童個案;
  2. 心理治療:個別心理治療、日間病房團體;
  3. 其他:參與科內會議、學術活動、見習其他專業人員之醫療作業、臨床心理相關業務行政流程、跨專業合作、熟悉醫療團隊運作等。

申請資格:

  1. 臨床心理學研究所臨床心理學組(或相關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二年級以上,修畢966學分(心理病理學、心理治療及心理衡鑑)。
  2. 須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與心理治療,並能於實習初期到院/視訊訪視交流至少一次。

申請文件:

  1. 履歷(包含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申請梯次、熟悉使用之臨床工具)、自傳、實習計劃、大學部及研究所成績單、推薦函乙封、實習辦法。
  2. 注意事項:履歷中須註明電話、電子郵件、申請實習梯次。若有缺漏,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核將視為不通過。

行政事項:

錄取後由學校向醫院提出正式公文申請,學校應聘本科臨床心理師為實習教師並訂定實習合約書,學校需提供學生保險,於實習前須完成指定健康檢查項目。實習生報到時,需繳交實習費用(每月800元)、健康檢查和相關文件。

申請日期:

  1. 即日起至111年11月18日(五)(掛號郵戳為憑)
  2. 來函請寄「(103)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中興院區精神科」洪梅禎臨床心理師收

審核方式:

採兩階段審核,第一階段審核書面資料,第二階段筆試與面試。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核結果會於111年11月23日(三)前以電子郵件通知 (未通過審核恕不另行通知),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得參加第二階段審核。面試結束後一週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審核結果。

面試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1樓日間留院綜合教室

面試時間:

111年11月28日(一),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

聯絡人:

(02)2552-3234分機2102,洪梅禎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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