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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身心內科112年度臨床心理實習招收公告(身心內科)

【申請資格】

  1. 國內臨床心理學研究所碩士班完成核心課程的學生。
  2. 須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與心理治療,並能於實習初期到院訪視交流至少一次。

【實習時間及名額】

  1. 第一梯次 民國112年07月01日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預計1名。
  2. 第二梯次 民國113年01月01日至民國113年06月30日:預計1名。

【實習地點】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身心內科

【實習內容】

  1. 門診及病房臨床實務作業:
    1. 身心內科醫師門診跟診
    1. 門診、病房心理衡鑑
    1. 門診、病房心理治療
  2. 參與身心內科醫療團隊會議、學術活動、個案討論、文獻閱讀。
  3. 社區心理衛生宣導活動見習。

【臨床教師】

林俊佑 臨床心理師

  • 學歷:中原大學心理學研究所臨床心理組碩士
  • 經歷:行政院衛生署旗山醫院精神科 臨床心理師、天主教仁慈醫療財團法人仁慈醫院精神科臨床心理師、台齡身心科診所臨床心理師、新竹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個案管理師、國民中學輔導教師、臨床醫事人員教師、桃園市108年度優良醫事人員

陳惠翎 臨床心理師

  • 學歷:中原大學心理學研究所臨床心理組碩士
  • 經歷: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臨床心理師、臨床醫事人員教師

【申請文件】

  1. 自傳、履歷(請註明欲申請的梯次、過去見習經驗、熟悉使用之臨床工具、專業上感興趣的領域、務必留下連絡電話及E-mail)
  2. 研究所歷年修課證明/成績單
  3. 實習計畫及相關實務或專業證明
  4. 一份經匿名處理的心理衡鑑報告
  5. 學校教師推薦函一封
  6. 貴校實習辦法

【申請日期】

  1. 即日起至民國111/11/18(五)止(郵戳為憑) 。
  2. 書面資料請寄「(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身心內科臨床心理師收」(請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實習」) 。

【面筆試時間及地點】

  1. 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核通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參加面試
  2.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綜合大樓3樓33病房(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3. 筆試:111年12月2日(五)下午01:00-03:00。
  4. 面試:111年12月2日(五)下午03:00-05:00。

【甄選結果公告】

  1. 甄選結果將於111年12月23日(五)前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2. 經錄取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正式申請,學校應聘本科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聯絡方式】

  1.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身心內科林俊佑臨床心理師、陳惠翎臨床心理師,連絡電話(03)3699721 分機:1319、132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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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