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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 嘉南療養院 112學年度臨床心理實習生招收公告]

一、求才期限

    即日起至 2022/10/24

  •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三、職缺名稱

    實習臨床心理師

四、需求人數

    1. 上學期:民國112年07月01日至112年12月31日(預計招收3人)。

    2. 下學期:民國113年01月01日至113年06月30日(預計招收3人)。

五、工作性質

    成人精神科實習生

    兒童青少年科實習生

六、工作內容

    精神科門診、急性病房、慢性病房、日間病房之心理衡鑑和個 

    別與團體心理治療

七、工作待遇

    無

八、工作區域(可複選)

    台南市

九、工作地址

    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十、條件要求

    1. 依考選部規定,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

    所、系、組等,並完成教育部認可之「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

    2. 能配合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00~ 17:00)內受訓者。

    3. 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十一、聯絡人

    簡若嫻 臨床心理師

    聯絡電話:06-2795019#1133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應徵方式

    (一)申請文件:

    1. 自傳與履歷(包括:基本資料、相關學經歷等)

    2. 實習計劃書(包括:已有相關知識及熟悉之臨床工具或業務、實習內容、實習

    的期待等)

    3. 成績單一份

    4. 推薦函

    (二)申請程序:

   1. 請將上述文件寄至「71742 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 

   院臨床心理科收」

   2. 請註明「申請實習臨床心理師」

   3. 請註明申請實習梯次(上學期或下學期)

   4. 即日起至111年10月24日接受申請文件,依郵戳日期為憑。

   (三)、審核階段:

   1. 審核過程包含書面審查與面試兩個部份,書面審核通過者將另行以E-mail通 

   知面試時間。上學期3名,下學期3名。

   2. 111年10月24日以後,會以電話和E-mail通知面試時間,面試後確認審核結

   果,若錄取將以電話及E-mail通知申請人。

十三、其他說明

   1. 實習費用每月1000元整。

   2. 申請人經通知錄取後,應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實習申請,並簽

   訂實習合約書,以及聘本科負責實習之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3. 實習結束後,實習單位將於一個月內將學生實習成績及實習證明行文到系所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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