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嘉南療養院 112學年度臨床心理實習生招收公告]
一、求才期限
即日起至 2022/10/24
-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三、職缺名稱
實習臨床心理師
四、需求人數
1. 上學期:民國112年07月01日至112年12月31日(預計招收3人)。
2. 下學期:民國113年01月01日至113年06月30日(預計招收3人)。
五、工作性質
成人精神科實習生
兒童青少年科實習生
六、工作內容
精神科門診、急性病房、慢性病房、日間病房之心理衡鑑和個
別與團體心理治療
七、工作待遇
無
八、工作區域(可複選)
台南市
九、工作地址
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十、條件要求
1. 依考選部規定,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
所、系、組等,並完成教育部認可之「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
2. 能配合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00~ 17:00)內受訓者。
3. 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十一、聯絡人
簡若嫻 臨床心理師
聯絡電話:06-2795019#1133
聯絡信箱:16040@mail.cnpc.gov.tw
十二、應徵方式
(一)申請文件:
1. 自傳與履歷(包括:基本資料、相關學經歷等)
2. 實習計劃書(包括:已有相關知識及熟悉之臨床工具或業務、實習內容、實習
的期待等)
3. 成績單一份
4. 推薦函
(二)申請程序:
1. 請將上述文件寄至「71742 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
院臨床心理科收」
2. 請註明「申請實習臨床心理師」
3. 請註明申請實習梯次(上學期或下學期)
4. 即日起至111年10月24日接受申請文件,依郵戳日期為憑。
(三)、審核階段:
1. 審核過程包含書面審查與面試兩個部份,書面審核通過者將另行以E-mail通
知面試時間。上學期3名,下學期3名。
2. 111年10月24日以後,會以電話和E-mail通知面試時間,面試後確認審核結
果,若錄取將以電話及E-mail通知申請人。
十三、其他說明
1. 實習費用每月1000元整。
2. 申請人經通知錄取後,應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實習申請,並簽
訂實習合約書,以及聘本科負責實習之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3. 實習結束後,實習單位將於一個月內將學生實習成績及實習證明行文到系所
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