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入
- 註冊
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萬芳醫院精神科
實習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
人數:1
實習內容:精神科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含A.門診之學齡兒童、青少年個案、B.門診與病房之成人及老人個案);參與科內學術活動、相關行政業務等。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 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將進行碩三實習者。 2、 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臨床督導:李絲絲臨床心理師
申請程序:■ 申請程序: 1、 履歷,請註明申請【實習科別】、【梯次】、【熟悉之測驗工具】、【曾修過與該學門相關課程及訓練】。 2、 自傳。 3、 歷年成績單。 4、 實習計畫書(含:個人學習期待、學校實習與考核規範、先備之相關知識或研習等)。 ■ 收件方式:請將上述一至四資料依順序合併於一份PDF檔,寄 [email protected]辜靖淳臨床心理師
錄取標準:1、 審核包含資料審查與面試兩部份,資料審核通過者將進行後續之筆試及面試。 2、 預計筆試及面試地點:萬芳醫院5樓502會議室(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 3、預計面試時間:115年10月27日(二)下午2點整,屆時請同時繳交申請文件之書面資料查驗。 4、 經錄取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正式申請和簽訂實習合約書,學校應聘本院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實習期間院校需舉辦教學討論會議。
截止日期:2026-10-14
其他注意事項:115年10月14日(三)中午12:00止,以收件時間為憑。擇優者會以email通知面試時間,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不另行通知。
聯絡資訊:[email protected] 辜靖淳臨床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