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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實習地點:精神科
人數:1-2人(2027.1.1-2027.6.30)
實習內容:1.本科為綜合醫院精神科,具日間病房,門診個案類型涵蓋兒童、成人、老人各年齡層。 2.實習業務有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學術活動、行政。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依考選部規定,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相關系所。 2.完成教育部認可之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並且成績合格。 3.實習生需具醫院見習/實習經驗。 4.實習生需具自省能力。 5. 實習生所屬校系需有教師定期督導學生實習狀況,教師可配合到院訪視至少1次。
臨床督導:董心理師 02-28353456轉5553
申請程序:1.申請文件︰履歷、修課證明(檢附研究所成績單)、自傳、見習/實習所執行的心理衡鑑報告1份(請隱匿個資)。各項內容宜精簡扼要。 2.將上述檔案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3.確認來院實習意願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申請,訂定實習合約。4.實習費用:800元/月
錄取標準:徵到為止,採隨到隨審,擇適合者錄取,若單位提前面試到適合者將提前關閉實習名額。
截止日期:2026-11-30
其他注意事項:無
聯絡資訊:董心理師 02-28353456轉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