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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辦理
實習地點: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復健科(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
人數:1
實習內容:復健科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業務、參與科內學術活動、相關行政業務等。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一、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將進行碩三實習者。二、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臨床督導:依申請科別提供臨床督導。
申請程序:一、履歷,請註明申請【實習科別】、【梯次】、【熟悉之測驗工具】、【曾修過與該學門相關課程及訓練】。二、自傳。三、歷年成績單。四、實習計畫書(含:個人學習期待、學校實習與考核規範、先備之相關知識或研習等)。五、學校教師推薦函一封(請於面試時繳交)。 請將上述一至四資料依順序合併於一份PDF檔寄[email protected] 黃姿菡臨床心理師,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9月25日(五)下午17:00止,收到後會以電子郵件回覆。
錄取標準:一、審核包含資料審查與面試兩部份,資料審核通過者將進行後續之筆試及面試。二、筆試及面試地點:萬芳醫院5樓507會議室(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三、筆試及面試時間:115年10月6日(二)下午13:30點整,屆時請同時繳交申請文件之書面資料查驗及教師推薦函。四、經錄取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正式申請和簽訂實習合約書,學校應聘本院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實習期間院校需舉辦教學討論會議。
截止日期:2026-09-25
其他注意事項:上述請務必將檔案依順序合併於一份PDF,並註明清楚申請科別與梯次,謝謝。
聯絡資訊:若有任何疑問請來信詢問:[email protected] 黃姿菡臨床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