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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招收114學年度實習臨床心理師公告

標題: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招收114學年度實習臨床心理師公告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實習地點: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人數:上學期:成人領域3名。下學期:成人領域2名,兒青領域1名。
實習內容:門診、急/慢性病房、日間病房之心理衡鑑,個別與團體心理治療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 依考選部規定,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 所、系、組等,並完成教育部認可之「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2. 能配合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00~ 17:00)內受訓者。 3. 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臨床督導:符合資格之臨床心理師
申請程序:(一)申請文件: 1. 自傳與履歷(包括:基本資料、相關學經歷等) 2. 實習計劃書(包括:已有相關知識及熟悉之臨床工具或業務、實習內容、實習的期待等) 3. 成績單一份 4. 推薦函 (二)申請程序:1. 請將上述文件寄至「71742 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臨床心理科收」 2. 請註明「申請實習臨床心理師」 3. 請註明申請實習梯次(上學期或下學期)
錄取標準:1. 審核過程包含書面審查與面試兩個部份,書面審核通過者將另行以E-mail通知面試時間。 2. 面試預計於11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間舉行,確切日期將另行通知。
截止日期:2024-10-31
其他注意事項:1. 實習費用每月1000元整。 2. 申請人經通知錄取後,應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實習申請,並簽訂實習合約書,以及聘本科負責實習之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3. 實習結束後,實習單位將於一個月內將學生實習成績及實習證明行文到系所辦公室。
聯絡資訊:連絡電話:06-2795019 分機1133;E-mail: panpan0301@gmail.com ;聯絡人: 鄭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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