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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招募113年學年度全職實習臨床心理師

標題:(更新)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招募113年學年度全職實習臨床心理師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實習地點:臺北醫院
人數:2
實習內容:1.精神科臨床實務工作(包含病房晨間會議、門診初診、急性病房團體、門診與病房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2.教學討論會(包含個別與團體督導、個案討論會、專題討論會、跨領域討論會等) 3.其他臨床與行政業務(如兵役體檢等)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臨床心理系、所、組或相關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學之碩士班研究生 2.修課內容至少包含臨床心理病理學9學分、心理衡鑑6學分、心理治療6學分 3.具校內實習督導,可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臨床督導:莊惠珺、陳瀅如臨床心理師
申請程序:申請文件: 1.個人簡歷(包含自傳) 2.實習計畫書(包含熟練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工具、實習期待) 3.大學與研究所成績單 4.學校實習規定或辦法 5.二份心理衡鑑報告(請保護個案隱私)。1.即日起至112年12月6日止,請以電子檔寄送至: psy13306@tph.mohw.gov.tw (電子郵件時間為憑) 2.書面審核通過後將擇優進行第二階段面試,會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於面試後2週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者是否錄取,並請錄取者收到通知後,告知校內督導,最晚於實習前兩週行文至本院和完成合約書簽訂。
錄取標準:擇優
截止日期:2023-12-06
其他注意事項:請註明欲應徵的年度。
聯絡資訊:若有問題歡迎來電,(02)22765566轉1811或1805,莊惠珺、陳瀅如臨床心理師

c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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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