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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心理科招募112年度實習臨床心理師

*申請資格:

1.國內臨床心理學研究所碩士班完成核心課程的學生(不接受兼職實習)

2.須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與心理治療,並能於實習初期到院/視訊訪視交流至少一次

*需求人數:第一梯1名、第二梯1名。擇優開放錄取名額。

*實習時間:
第一梯:1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梯:113年1月1日至 6月30日 

每週一至週五,每日八小時,自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每週以四十小時為原則。
*督導名單:第一梯 賴世華、第二梯 林純竹

*實習內容:
1.門診與病房業務:包含成人、兒童青少年…等各類精神疾患之智力、人格、鑑別心理衡鑑、治療前評估與心理治療,視主責督導專長與學生學習動機、能力區分臨床業務機會,可學習軍病人之心理衡鑑、成人身心壓力衡鑑、成人精神醫療與心理病理、兒童青少年家庭動力評估…等。

2.個別心理治療:配合心理衡鑑評估建議提供合宜心理治療,視主責督導專長與學生學習動機區分心理治療機會,可學習認知行為治療、身心壓力調適、生理回饋評估與治療、精神分析取向治療…等。

3.團體心理治療:熟習團體心理動力帶領結構/非結構團體,視主責督導專長與學習動機區分臨床見習機會,可學習人際互動、壓力調適、心理劇…等主題團體帶領或見習之機會。

4.學術活動:須每月一次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個案之提報與接受團隊心理師督導。
5.其他:參與病房晨間會議、醫療部及心理科相關演講,見習其他專業人員之醫療作業、外展臨床服務。
*申請程序:
1.招收公告:本次公告及收件至111年11月25日,一周內進行資料審核及通知面試資格;預定面試時間為111年12月23日上午9點至12點。
2.繳交文件:歷年成績單、履歷、自傳(包含:熟習之測驗工具)、實習計畫書。
3.審核標準:審核共分兩階段,書面審查標準考量成績、自傳、修習課程與本科發展重點的相關性,面試與筆試審查包含考量心理衡鑑熟習度、學習動機與準備狀態。
4.申請須知:請註明申請梯次。
5.聯絡方式:(02)2896-8700、2895-9808轉603057、603058
6.郵寄地址:112台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 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心理科 黃莉婷 心理師 收7.附註:經錄取後學校須向醫院提出正式申請以簽訂實習合約書,實習費用每月800元,注意實習單位有既定評分標準,未通過者不予發放實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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