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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屯療養院臨床心理科111學年度下學期招募兒童青少年次專科全職實習生

               ~二次招生~

【申請資格】
1.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及國外大學臨床心理系、所、組或相關  

 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學之研究生。
2.已修課之內容須包含兒童臨床相關課程:

  • 兒童青少年心理衡鑑-魏氏幼兒智力測驗、魏氏兒童智力測驗;已修習完貝萊嬰幼兒發展量表者尤佳。
  • 兒童發展與兒童精神疾患病理相關課程
  • 心理治療相關課程-已修習過遊戲治療,行為改變技術者尤佳。

3.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之反項狀況(含心理治療督導),每月至少一次。
 

【實習時間與名額】


第二梯次 下學期 112/1/1~112/6/30  名額1位
 
 

【實習地點】
草屯療養院本院 及 院外社區心理衛生大樓(需自備交通工具往返)

【實習內容】
1.心理衡鑑:含兒童青少年心理衡鑑、嬰幼兒發展評估(案量較少)
2.個別心理治療、兒童團體治療、兒童日間病房(團體內容會依督導不同有所調整)
3.科內活動(如:個案研討與期刊閱讀)
 
【訓練費用與住宿】

1.訓練費用依規定辦理.

2.宿舍之申請,將視需住宿期間的實際狀況而定,若已無空房,將無法提供。


【申請程序】
1.申請文件:研究所成績單、自傳與履歷(請以A4格式,最多三頁為限,請註明

 兒童/青少年相 關的學習或工作經驗)、實習計畫書(請註明期待受訓起迄日

 期)、見習經驗、電話與e-mail、推薦函一封
2.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6日(週三)止,以郵戳為憑。
3.申請方式:郵寄「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3樓 臨床心理科 」簡慧雯臨床心理師收。   

4.審核過程含書面審查與面試。先採書面審查,審查結果預定於111年4月8日(週五)  

  前個別以e-mail通知,若書面審查通過,將再安排面試時間。

5.面試後以e-mail通知審核結果。

 
【其他注意事項】

 .申請人經通知錄取後,應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實習申請,並簽訂

  實習合約書,以及聘負責指導實習生之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聯絡資訊】
聯絡人:  簡慧雯  臨床心理師 
電話:  049 2550800 ~2302   e-mail: hwchien@ttpc.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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