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臨床心理科115年度臨床心理實習招收公告(成人精神)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臨床心理科
實習地點: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
人數:1. 第一梯次:2名。 2. 第二梯次:2名。
實習內容:1. 門診及病房臨床實務作業:  精神科醫師門診跟診  門診、病房心理衡鑑  門診、病房心理治療  病房團體心理治療 2. 參與醫療團隊會議、學術活動、個案討論、文獻閱讀。 3. 社區心理衛生宣導活動見習。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1. 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臨床心理系、所、組或相關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學之研究生。 2. 已修課之內容至少包括臨床心理病理學9學分、心理衡鑑6學分以及心理治療課程6學分。 3. 須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與心理治療,並能於實習初期到院訪視交流至少一次。
臨床督導:李昀芷臨床心理師、林俊佑臨床心理師
申請程序:【申請文件】 1. 自傳、履歷(請註明欲申請的梯次、過去見習經驗、熟悉使用之臨床工具、專業上感興趣的領域、務必留下連絡電話及E-mail) 2. 研究所歷年修課證明/成績單 3. 實習計畫及相關實務或專業證明 4. 一份經匿名處理的心理衡鑑報告 5. 學校教師推薦函一封 6. 貴校實習辦法 【申請日期】 1. 即日起至民國114年10月03日(五)止(郵戳為憑) 。 2. 書面資料請寄「(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臨床心理科收」(請註明「應徵115年度臨床心理實習」) 。 【面筆試時間及地點】 1. 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核通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參加面試。 2.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綜合大樓3樓33病房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3. 筆試、面試:114年10月17日(五)上午08:00-12:00。
錄取標準:書面資料審核、面試及筆試。
截止日期:2025-10-03
其他注意事項:【面筆試時間及地點】 1. 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核通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參加面試。 2.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綜合大樓3樓33病房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3. 筆試、面試:114年10月17日(五)上午08:00-12:00。 【甄選結果公告】 1. 甄選結果將於114年10月31日(五)前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2. 經錄取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正式申請,學校應聘本院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聯絡資訊:1.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臨床心理科李昀芷臨床心理師,連絡電話(03)3699721 分機:1320 2. 電子信箱:608933@mail.tyg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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